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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盗取他人存折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2-09-24 10:43:18


     本网讯(通讯员 韦柳娜 莫芬)   贪念是人性的弱点,无法克制将损人害己。南丹一农民因为一时贪念盗取他人存折650元不仅面临拘役,还被处罚金,得不偿失。日前,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唐某因犯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2年5月3日13时许唐某在南丹县六寨镇壮里敬老院柏秀超房间内盗窃得柏某一本农行存折以及记录有密码的纸条,后于2012年5月14日10时许,到中国农业银行南丹县支行取走存折中的650元存款。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唐某的亲属已代其退还全部赃款。

    南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构成盗窃罪。综合案件情况遂作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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