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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女儿领花甲父母离婚
发布时间:2012-09-25 15:19:14
本网讯(通讯员 梅良琪)
8月21日,一对花甲老人在亲生女儿的引领下,来到了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 起诉离婚,向法官诉说他们的恩怨和其女儿的告白“与其两人长年冷暴力或热争吵,倒不如暂且让他们分开的好。”
在两个多小时的温情攻势没有成效后,法官万般无奈而又心怀惆怅地为他们办理了协议离婚的法律文书。 他叫王秋生,生于1947年11月,祖籍安徽池州。父亲死于战乱,他和母亲相依为命地住在茅房中,当母亲艰难地将他拉扯到7岁时,他就开始了放牛的生活。祸不单行的是,母亲在他16岁时,也不幸病故了。 从此,他一个人在家乡流落了两年,后在族人的劝说下,他于1965年12月去当兵,并光荣地成为福建前线的一名海军士兵。 1969年元月,他光荣地退伍了。回到祖籍呆了3个月,无牵无挂、无所事事的他,在战友的鼓舞、帮助下,孑然一身地来到了彭泽县浪溪镇丰岭村。丰岭村的孙老汉生育了三个女儿,两个大的女儿早已出嫁,只剩下20岁的小女儿孙桂香待字闺中。为了老有所依,孙老汉决定将小女儿留在家中招婿上门。 真是应了一个要补锅、一个要锅补的俗语。在战友的再次热心帮助下,1969年农历12月,他顺利入赘孙家。从此,他好歹总算有了一个温暖的家。 婚后,两人先后生育了三子一女、老大老三姓孙、老二老小姓王。为了将孩子拉扯大,夫妻俩是齐心协力、起早摸黑地拼命劳作。晴天种庄稼;雨天,王秋生就发挥其特有的水性下河捕鱼。真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凭着夫妻俩吃苦耐劳、苦干加巧干的精神,到1999年10月,总算履行完全部的义务:先后为两位老人养了老送了终,为三个儿子成了家,并将小女儿嫁了出去。 按理说,在三子一女成家立业后,且家境均还不错的情况下,夫妻俩应当安安心心地共度晚年。然而,造化偏偏弄人。没有任何压力的夫妻俩,开始为了生活中的一些琐事成天争吵,今天是菜咸了,明天是钱少了;30年的恩恩怨怨,陈芝麻、烂谷子统统可以倒出来吵,且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 久而久之,争吵似乎成了夫妻俩生活中的主要内容;发展到后来,干脆将小吵略去,要么是十天半个月互不理睬、要么是拳脚相向大干一场;两人30年夫妻感情似乎荡然无存,反倒像个仇人。 至此,王秋生开始选择了逃避,先是在左邻右舍家中、后是在亲戚朋友家中,或串门、或帮忙劳作,或三天、或十天,有家不归! 在王秋生村庄的西头,有一46岁的寡妇,1998年4月,其丈夫车祸去世时,所幸的是寡妇的一双儿女均已成年且均在外务工。在王秋生的多次串门、援手后,两人竟然有相见恨晚之势。一来二去,王秋生与寡妇的黄昏恋成了街坊邻居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对此,孙桂香更是穷追猛打、纠缠不放;然而,其越是纠缠,王秋生越是逃避,有时干脆留宿西头、整天不归。 经过村、镇及亲朋好友的无数次做工作或劝说后,王秋生与孙桂香仍无任何和好的迹象。最后,王秋生干脆搬到寡妇家中。 事已至此,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无奈之下,远嫁湖南岳阳的女儿回到家中,亲自将其父母领到了法庭。两个年逾花甲的老夫妻,10多年的争斗,落下了帷幕。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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