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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林里“李鬼”现形
发布时间:2012-09-25 14:59:07


     本网讯(通讯员 华茜)   张某平时做树木买卖生意,由于被人拖欠了几笔货款,导致手头资金紧张。今年5月26日,一个客户打电话给他,要100棵直径11cm左右的香樟树。张某想到,曾经向李某买过这种树,李某的香樟林密度大,平时又不常在树林里,正好可以一个人私吞了卖树的钱。但这已经触犯了法律,不得不接受法律的制裁。江苏省惠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已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5月27日早上,张某带着买家和挖树的工人来到李某的树林,转了一圈后发现李某和园丁都不在,心里一阵庆幸,就对他们说:“这片林子是我的,你们就在这里挖吧,但不要太集中了,分散开点。晚上树运走以后我来收钱。”随后,张某就放心地走了。下午5点多,张某回到树林,看到还有一个工人在收拾修剪下来的树梢,工人交给张某3200元钱,“这是80棵树的钱,还有20棵车里装不下,只能明天来运。”张某看到已经挖出来包装好的树堆放在一旁,担心起来:“本来今天都运走就没事了,可这挖出来的树要是给人看见了,今天的事就暴露了。”但又一时想不到更好的办法,张某就惴惴不安地回家了。

    第二天一早,张某就接到客户的电话,“有人报警,说我们的树是偷的,怎么回事啊?”原来27日傍晚的时候,李某刚好有事路过自己的树林,就进去看了一下。不看不要紧,一看就发现少了很多树,居然还有一堆挖好没运走的,“这小偷也太大胆了吧!”李某感到又好气又好笑,立即报了警。而张某接到电话后,越想越不安,就带着钱到派出所自首了。

    经法院审理后,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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