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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赌徒为钱财盗窃至亲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2-09-26 09:48:13
本网讯(通讯员 林伟 陈海媚)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是为何贵港市覃塘区樟木乡某村的黄氏一家竟然“狠心”地将黄家的大孙子被告人黄长军亲自扭送到公安机关呢?原来,被告人黄长军虽然是个九0后,却也是一个十足的赌徒,在短短的十个月里先后七次潜入祖父、祖母家里盗窃现金人民币、玉米、大米等财物进行销赃以作赌资,黄家人因对被告人黄长军无法调教,将众叛亲离的被告人黄长军扭送到公安机关。最终,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长军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贵港市覃塘区樟木乡的被告人黄长军,是黄氏一家的长孙,自幼深得父母和爷爷奶奶的宠溺,从小就特别调皮、贪玩,高中毕业后回到家里由于无所事事,认识了一群好吃懒做、整天沉迷在赌博中的损友,很快被告人黄长军也沾上了赌瘾,并且一发不可收拾。由于家里的经济无法满足被告人黄长军犹如无底洞般的毒瘾,手头无钱的被告人黄长军便动起歪脑筋。 经审理查明:被害人李某是被告人黄长军的母亲,被害人黄爷爷、韦奶奶是被告人黄长军祖父、祖母。2011年8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黄长军为了筹集赌资,分别于2011年8月中旬某天早上、2012年1月30日下午4时许、2012年5月9日上午8时许盗窃了其祖母房间内的现金人民币600元、160元、730元;于2011年11月1日下午4时许、2012年1月23日早上盗窃了其祖父房间内的现金人民币250元、1600元;于2012年春节期间,盗窃了其母亲李某房间内的现金人民币1400元,被发现后退还了人民币400元。共计盗窃了被害人的现金人民币4740元。此外,被告人黄长军分别于2011年8月中旬某天下午5时许、2011年11月2日下午4时许在其祖父、祖母家盗窃了其祖父、祖母的玉米、大米各300斤、200斤,分别销赃得赃款300元、200元,合计得赃款500元。盗窃所得由于满足其膨胀的赌博欲以及日常挥霍。被告人黄长军多次盗窃被发现后,其家人认为已无法对其进行教育,2012年5月15日,其叔叔及弟弟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另查明,被告人黄长军曾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12月7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1年7月28日刑满释放。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黄长军好吃懒做,沉迷赌博,不但将自己的自由输在了赌博上,同时他的行为导致其家庭对其失望透顶,落得一个众叛亲离悲惨下场。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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