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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青年酒后滋事打骂他人均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26 10:12:12


     本网讯(通讯员 吴昊)   三个均刚刚二十出头的小青年,酒后肆意生事,在多人前来制止的情况下,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对人口出恶言,拳脚相加。近日,安徽怀远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倪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高某某、被告人李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6月17日23时许,被告人倪跃跃、李加全、高兵兵等人酒后在怀远县零点飙歌城唱歌时到其它房间滋事,歌厅经理周铭光上前制止时遭到被告人倪跃跃、李加全、高兵兵的辱骂和殴打,服务员陈浩、刘宗月、江燕也遭到辱骂和殴打,后三人又到一楼吧台滋事,怀远县公安局的两位民警接到报警电话赶到现场,上前制止时也被倪跃跃等人殴打和辱骂。

    案发后,被告人倪跃跃、李加全、高兵兵与被害人周铭光、陈浩、刘宗月、江燕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共计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5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倪跃跃、李加全、高兵兵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三被告均认罪态度好,同意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方式审理本案,且已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其行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对三被告均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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