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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法院“四创新”加强社会管理护航平安罗山
发布时间:2012-09-27 15:10:04


     本网讯(通讯员 董王超)   近年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立足审判执行工作,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四个创新”工作措施,切实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与执法办案紧密效结合,为“平安罗山”保驾护航。

    创新理念引领实践。积极探索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社会矛盾大调解之路,为社会管理创新构建新载体。将调解贯穿于民商事审判的全过程和所有环节,对依法和依案件性质可以调解的所有刑附民案件和民商事案件首先尝试通过以法院为主导,社会法庭、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化解纠纷平台;设立以法庭为中心,巡回办案点为主体的调解服务网络,将便民诉讼调解服务点延伸到各个乡镇。同时,积极研究制定如何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如何做好诉调对接两项制度。今年以来,该院民商事调撤率达79.5%,刑附民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5%。

    创新审判提升形象。以精细化管理为基础,积极创新审判质效管理机制,加强节点控制,实施审判质效管理的动态监控,有效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在审判质量管理方面,推行案件质量评查通报、改发案件逐案剖析及责任追究、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办案能手评比等一系列制度,努力提升案件质量;在审判效率管理方面,推行临限预警、发卡催办、院庭长督办等制度,避免出现超审限案件;在审判流程管理方面,出台《审判流程管理规定》,明确立案、送达、开庭、结案、归档等五个主要环节的流程,确保审判流程高效有序运转;在审判层级管理方面,完善院、庭长办案和指导办案制度,审委会委员与纪检、监察人员不定期观摩庭审,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提高审判水平;在审判绩效管理方面,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对法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直接挂钩。机制更加完善、队伍更加高效,换来的是审判质量的更大提升。在执法要求愈来愈高的情况下,全院审判工作始终呈现出上诉少、发回改判少、信访少、案件质量稳步提升、办案效率不断提速的良好态势,人民群众的满意率日益提高。

    创新机制突出实效。大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好社会关注案件的审理工作,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人民法院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衔接配合。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工作,提高未成年人审判的综合效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促进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坚持和完善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制度,引导全社会切实增强诚信意识。完善人民法院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与公安、工商、金融、国土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诚信缺失人员经营活动的限制,增强执行威慑机制的实效。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密切关注司法审判领域中反映出的有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社会管理、公共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出症结,预测趋势,提出建议。完善司法建议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提升司法建议工作的实效,从而促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的水平。

    创新服务赢取民心。把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扩大审判服务领域,促进基层社会管理,作为人民法院参与管理创新的总抓手。提供便民诉讼,设立功能完备的立案大厅,并在每个乡镇设立了便民服务点,开通了民生服务热线和短信提示平台,还配备了LED显示屏,及时公布案件审理流程信息,保障当事人诉讼信息知情权。深入开展司法公开工作,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庭审视频同步直播、公众开放日活动,积极组织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方面人士视察法院活动,建立健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好特邀执法监督员的作用。有效促进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切实规范征地行政案件、拆迁行政案件、工伤行政案件的审理。继续加强行政审判年度报告工作,建立健全重点行政案件、敏感行政案件报告、会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和解机制。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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