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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坝法院“三书”给力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蒋兴旺   发布时间:2012-10-09 10:54:58


    近年来,四川省广元市元坝区经济发展迅速,社会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对此,元坝法院坚持立足审判工作职能,努力延伸司法服务功能,不断强化能动司法意识,抓好“三书”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温情寄语书  

    “每当在法庭上看到像你们这样年纪的孩子,我们都深深地感到痛心和惋惜。你们曾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孩子,父母管教不严、交友不慎等原因,让你在成长的道路上偏离了轨道,走向了犯罪,你们的行为不仅扰乱了社会秩序,同时也给自己的人生带来了无法弥补的后果,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吃,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你们现在还很年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法庭衷心地希望希望通过这次的教训,你能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前途和希望就在你的面前,期待你的努力!相信你能成功!”这是元坝法院刑事审判庭9月26日在审理完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后写给被告人吴某、陈某的一份温情寄语书。

    “爸爸、妈妈,我们错了,以后一定会好好学习,不辜负你们对我的期望!更要感谢法官叔叔和阿姨对我的关心,我们会重新做人,做一个对人社会有用的人!”读了谆谆寄语,感动得吴某、陈某眼里噙着泪花惭愧地说,并一再保证一定不辜负法官的期望,认真改造,重新做人,遵纪守法,报答社会。

    现年17岁的吴某、陈某2011年犯盗窃罪,法官考虑到两人是未成年人、初犯、有悔过自新的表现等因素,本着治病救人的目的,判处单处罚金,及时与家长一道进行帮教,并给两位写了一份温情寄语书。两名未成年犯看了法官们语重心长的教诲,看着亲人殷切期盼的眼神,认识到了法律的威严,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对大家的探望和关爱十分感谢,均表示一定痛改前非,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报家人。

    今年元坝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尝试,对每一未成年罪犯写一份温情寄语书,法官通过认真分析未成年人走向犯罪时在心理上、思想上的变化,深挖未成年人犯罪在社会、家庭等各方面的根源,坚持对未成年人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通过“温情”教导的方式,让失足的未成年人真正认识自己的错误,改过自新,帮助未成年人重新做人。书中的语言谆谆善诱、苦口婆心,具有“温情”、“人情味”,同时也体现出法官对未成年人真诚的关怀。

    “我们运用温情寄语书同时,结合矫正对接、跟踪回访、困难救助等帮教机制,促进未成年犯早日回归。”刑庭庭长李法官说。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各种机制,共深入校园、社区开展法制教育讲座2场次,回访、帮教未成年犯15人次,帮助失足青少年重返校园2人。

    风险提示书

    “这次法官真是帮了我的大忙。”当李阿姨从法官手中接过1500元现金时,真切地对周围的群众说。原来,李阿姨省吃俭用,多年下来积蓄了一些存款。一个亲戚向他借钱做生意,李阿姨想反正自己的钱闲也是闲着,就借了1500元,并说好二年内归还。二年过后,亲戚说做生意亏了本,要求推迟一年还款时间,并重新具立了欠条给李阿姨。但如今还款时间已超过了一年多,但亲戚却避而不见,李阿姨为此忧心忡忡,惟恐自己的的养老钱无法收回。有一天,李阿姨来到法院找到立案庭的雷法官,就此事进行了咨询,让他明白了借款有二年诉讼时效的规定,便立即向法院起诉了朋友的儿子。经调解,亲戚当庭将1500元给了李阿姨,李阿姨也通情达理地免除了利息。

    近年来,元坝法院推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当事人到法院起诉和应诉时,法官会把一份《诉讼风险提示书》随同其它法律文书一起送达给当事人,将起诉不符合条件、诉讼请求不当、超过诉讼时效、授权不明、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有关举证要求、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庭、有关执行事项等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让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做到心中有数,帮助当事人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这一举措给当事人带来了方便,节约了诉讼成本,减少了诉累,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

    9月27日,笔者到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采访时,一名刚刚放弃起诉的当事人对笔者说:“法院的法官们真心诚意为当事人着想,让咱心里热乎乎的,不但省力省钱,还顺了气,咱从心里感谢他们。”

    该提示书共分三个部分向当事人预先告知了不当诉讼行为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其一,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当事人应当合法、合理地确定诉讼标的金额,如金额过高,一旦得不到法院支持,则未得支持部分相应的诉讼费用只能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其二,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有责任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如未能及时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作为法官,只能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来判断事实真相。其三,在案件执行阶段,申请人有义务及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相关线索,如确无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则申请人的权利将难以兑现。

今年以来,全院接待咨询400余人次,使38名当事人在立案前主动放弃起诉,26人在立案后主动撤诉或变更诉讼请求,120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效地降低了诉讼成本。

    司法建议书

    “感谢贵院长期以来对计生工作的大力支持,我局将于10月上组织一次乡镇计生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并在社会抚养费征收文书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找出差距、加以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通报批评。”9月28日,四川省广元市元坝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收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发来《关于区法院司法建议书的复函》。

     今年以来,元坝区法院延伸审判职能、着眼社会和谐稳定,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问题,以司法建议形式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提出。前不久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我院在审理母某等非法持有枪支罪以及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中,发现部分乡镇村民非法持有火药枪、黑火药,且部分村民对枪支管理法的规定不清楚,建议加强法律宣传,严格管理民用枪支,与林业主管部门协同解决保护野生动物与保护农作物之间的矛盾。”

    通过司法建议,法官主动为地方经济发展提出建议、创造环境、提供保障,体现出法院服务大局意识。在加强与涉诉有关行政部门沟通联络的同时,通过定期回访、上法制课等形式,面对面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分析案件、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该院还建立了司法建议的回访和意见反馈制度。定期了解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和带动接受司法建议部门与有关方面共同做好治理工作,使司法建议“落地有声”,扩大和巩固审判的效果。

    今年以来,该院共发出司法建议6条,收到建议答复6件,其中有5个部门或单位接受建议内容,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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