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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狱后贩卖毒品“再进宫”
发布时间:2012-10-08 10:38:33


     本网讯(通讯员 韦朝欢)   广西巴马县人黄某曾因犯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刑满释放又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刑事拘留。经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巴马瑶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被告人黄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2年2月14日晚21时许,被告人黄某在巴马县城寿乡大道“凤山全羊”馆附近,贩卖一粒0.4克的甲基苯丙胺(冰毒)给帅某,获款220元,二人交易成功后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2012年2月5日,被告人黄某在巴马县巴马镇巴廖村路口,贩卖一粒0.08克的甲基苯丙胺(冰毒)给帅某,获款9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而故意贩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了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曾因犯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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