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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关系名存实亡 法官调解好聚好散
发布时间:2012-10-09 14:05:50
本网讯(通讯员 黄健 覃冠强 阳国沙)
每个人都渴望拥有幸福美满的婚姻,但一对年轻的恋人确对婚姻草率的作出了决定,在双方都对彼此还不够了解的情况下就匆匆的登记结婚,而导致了婚姻的痛苦。最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人民法院二塘人民法庭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结束了这段名存实亡的痛苦婚姻,彼此得以重新寻找人生的幸福。
原告李某与被告欧某于2007年11月自愿登记结婚,半年后又喜得千金,一个共享天伦的三口之家逐渐有了雏形,本应当是多么的幸福快乐。然而,因双方性格差异,导致婚后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一年后李某未经丈夫欧某的同意就丢下一岁的女儿外出不归,双方也互不联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婚姻关系就是名存实亡。终于,李某决定离婚,即诉至平乐县人民法院,要求与欧某离婚,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 办案法官了解案情后就把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了法庭进行庭前调解,双方都坚决的表明了自己的立场,要求结束这段并不美满的婚姻,因为守着这样的婚姻关系对任何人都没益处,女儿由丈夫欧某抚养。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原告李某和被告欧某都翻过了人生旧的一页。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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