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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多次贩毒获刑四年并罚金
发布时间:2012-10-10 10:37:34
本网讯(通讯员 甘克岁)
广西巴马县巴马镇人黄某,因屡次贩毒,近日,被该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黄某,绰号“阿狼”,男,现年36年,系该县巴马镇文化街人。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1年3月25日刑满释放。2012年4月至5月20日,被告人黄某因无钱上网,遂电话联系毒友韦某及邓某,说明其有毒品出售的信息,在达成买卖意向后,分别在该县文化街自家公路旁、盛宇宾馆旁贩卖毒品海洛因给韦某两次、邓某两次,共计0.2克。在第二次贩卖毒品给邓某时被接到举报的公安民警当场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案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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