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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男子与人发生摩擦后纠集多人报复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2-10-11 13:42:24
本网讯(通讯员 覃春晨 莫芬)
四男子在与人会车时发生口角,并对人动手,对方不服找人对其进行报复,之后四男子又电话联系人帮忙,随意殴打工区工人,并砸烂铲车及工区宿舍玻璃。日前,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以韦某、宋某、张某、韦某仁犯寻衅滋事罪向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2年3月20日20时许,韦某、宋某、张某、韦某仁到张某亲戚家吃饭完毕后,分别驾驶两辆摩托车从在建的六河高速公路返回南丹城关镇小场青山口屯。四人途经六河高速公路瑶寨隧道时与王华驾驶的铲车相会,在会车时双方发生口角,随后韦某四人对王某进行殴打。王某被打后跑回隧道入口工区,并叫来其父等人在隧道入口处将韦某四人拦下,并对其进行殴打报复,其中宋某被打伤头部。韦某宋某、张某、韦某仁被打后电话联系人员到隧道入口工区帮忙,随后韦某四人所联系的前来帮忙的亲戚朋友多人赶到现场,冲入隧道工区宿舍内对工人随意进行殴打,造成多名工人不同程度受伤,并将工区内的两辆铲车玻璃及工区宿舍玻璃砸烂。经法医鉴定,工区汪某、高某、邓某、武某以及王某的伤为轻微伤,李某、林某的伤为轻伤。 南丹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韦某、宋某、张某、韦某仁组织多人,随意无故殴打他人,造成二人轻伤,五人轻微伤,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南丹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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