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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法院:情系残疾当事人 真情调解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2-10-12 14:36:57


     本网讯(通讯员 刘孝利)   “你们不辞辛劳的真情调解,让我拿到了赔偿款,我的后半生有保障了!谢谢法官,谢谢法院!”9月4日,陕西省长武县相公镇胡家河村村民胡义民向长武法院法官连声道谢。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的妥善调解,是该院为迎接“十八大”的顺利召开,坚持能动司法,动真心、用真情定纷止争,实现群众诉求和践行“抓党建、暖民心、保稳定、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的一个具体行动。

    今年5月,原告胡义民在被告开办的砖厂打工,在清理搅拌机上的水泥块时,因搅拌机开关失控,原告双腿被卷进搅拌机内致伤,事后,被告仅向原告支付医疗费21000余元,拒不承担其他费用,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医疗等费用共计77万余元。被告某公司辩称,其所属的搅拌机致伤原告是事实,称愿意赔偿原告医疗等费用,但不同意支付原告主张的77万的人身损害赔偿款。

    原告伤愈出院后因左腿截肢生活不能自理,给其造成巨大的精神伤痛,情绪过激、失控,多次在县委、政府缠访、闹访。该县县委、政府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指示法院尽快办结案件。长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军当即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案情,并指示由主管院长杨东选负责此案。

    按照法律程序,本案需先在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劳动仲裁,但鉴于胡义民伤残后,家庭生活困难,情绪过激,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办理,受害人要得到赔偿款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且若不及时受理又会使受害人缠访、闹访,为了尽快平稳处理此案,长武法院从司法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简化司法程序,于8月14日由立案庭工作人员指导原告在本院立案,立案后,刘军院长亲自接访,苦口婆心地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胡义民终于被刘院长的真诚劝解所感动,同意息诉停访和接受调解。随后,办案法官多次约见双方当事人从法与理的角度进行释明,指出原告胡义民的上访行为系无法无据并给予了严厉批评,同时也对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进行解释,并多方联系该砖厂的四名股东分头做工作,通过法官的耐心解释,各方当事人均认识到自己对法律确实存在误解。“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近一周的耐心调解,9月3日,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由被告长武县某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胡义民人民币33.3万元(含已支付的3.3万元)。9月4日,院长刘军及案件的承办法官立即赶赴原告家中,拿出自带的验钞机现场清点被告交来的30万元赔偿款并亲手送给原告,本已绝望的原告胡义民几乎是含着泪接住了这30万元钱,原告的家属更是热泪盈眶,他们对生活又重新燃起了希望,对法律的公平正义更加信服。考虑到巨额赔偿款放在家中不安全,办案法官又将胡义民用车送到相公信用社将30万元赔偿款存入银行。时值午饭时间,胡义民妻子亲手擀面招待办案法官,被刘军院长婉言谢绝。

    至此,这起当事人多次到县委、政府和法院闹访、缠访健康权纠纷案件终于得以圆满的解决。长武法院刘军院长感慨的说:“调解的过程虽然很辛苦,但作为人民法官,只要能定纷止争,即使再苦再累我们也应该坚持,只要看到当事人满足的笑容,我们所做的一切就都是值得的”。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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