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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报复将同宗兄弟推倒受伤遭诉
发布时间:2012-10-12 10:02:53


     本网讯(通讯员 杨滔 谭金玉)   广西南丹一男子因不满村小组组长而趁其不备将其推倒遭诉。

    原告莫龙县诉称,莫龙县与莫龙富同为一村屯的同宗兄弟。原告莫龙县为该村村民小组组长,为集体的牛场及用水问题,被告莫龙富对原告莫龙县的处理结果有意见,为此怀恨在心,侍机报复。

    2012年1月24日中午,原告莫龙县酒后在莫某家对面与村民聊天,被告莫龙富趁原告莫龙县不注意从身后将其推一把,致使原告莫龙县翻滚到坎下,造成原告当场昏迷,身体受伤。事件发生后,原告被亲友送到南丹县中医院住院治疗,住院天数8天。经原告报案,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给予被告7天拘留,原告认为身体受伤受的经济损失是因被告不法行为造成的,应由被告承担,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4776.38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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