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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毒瘾发作向朋友索毒品遭拒捅人5刀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12 09:45:36
本网讯(通讯员 傅南)
曾因寻衅滋事、故意伤害3次被判刑的张志清,因向他人索要毒品时发生争执,竟持刀将他人砍成八级伤残,也将自己第4次送入了牢狱。近日,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12年4月5日晚,被告人张志清因晚间饮酒过量,前往株洲市荷塘区野鸭冲找其朋友钟某,向其索要毒品麻古吸食。张志清到后发现钟某并不在家,于是问被害人楚某索要麻古,楚某说没有,两人遂发生争执。张志清随后持刀将楚某左大腿捅伤,后楚某逃往楼下,张志清追至楼下继续捅向楚某,一刀至其左背部、一刀至其左下腹,楚某又往育才路方向逃跑,张志清又追至育才路,持刀捅向楚某上身时被其用手挡下,至其左手小指肌腱断裂伤,后楚某逃到附近一有铁门院子里躲藏,张志清寻找无果的情况下才离开。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楚某身上共5处刀伤,其伤情为轻伤,八级伤残。 案发后,被告人张志清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与被害人楚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楚某医药费20000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荷塘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志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八级伤残),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志清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损失且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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