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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拾得他人存折冒名取款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17 09:45:22
本网讯(通讯员 周军军)
路上无意拾到一本活期存折,于是冒用存折主人的名字从银行支取现金被被判。日前,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该起案件,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曾凡洋拘役三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9月23日,被告人曾凡洋行至麦斜加油站时,在加油站旁捡到一本户名为刘冬根的邮政储蓄活期存折(存折上存有15596.76元)及一张写有6位数字的纸条。当日,被告人曾凡洋持该存折来到银行,冒用刘冬根名字填写取款单并使用纸条上的6位数字为存折密码欺骗银行职员从该存折上支取现金15590元。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退清赃款和退还存折。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凡洋在拾捡他人存折后不及时归还,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冒用他人名字欺骗银行职员的方法,骗取他人存折上现金1559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但在案发后,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为此,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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