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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文化建设要立足于司法公信力建设
作者:汪红霞 发布时间:2012-10-17 14:14:36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这是党中央第一次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提出司法公信建设问题,是党中央对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建设提出了更高层次、更加紧迫的要求。
司法公信力建设,不再只是人民法院自身建设问题,而是上升为党和国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全局战略,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信、社会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基础工程。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人民法院使命在肩,任重如山,为之奋斗,义不容辞。 司法公信,是法律文化的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司法公信,体现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制度、司法机关、司法权运行过程及结果的信任程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元素和重要体现。司法公信建设,是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内容之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法律权威、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引领民众崇尚法治的基础。司法公信不高,司法权威不足;司法失去权威,就不能赢得人民群众对法律敬畏、对法院的信任和对法官的尊重;法律、法院、法官一旦失信于民,不但不能实现“法旨安民”的法律、司法最高境界,而且还会动摇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信念、动摇人们对法治的信仰和法律的敬畏,甚至严重影响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损害党的执政威信和政府的形象。 法律文化的内涵,蕴含在司法公信力之中。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正切处于社会深刻变革时期人民法院面临的挑战与现状。王胜俊院长纵观全局,着眼于人民法院的内部因素、时代条件和社会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全面分析,针对人民法院在于执法办案、审判管理、基层基础等还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一些法官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还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的实际问题,以《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为题著文,明确提出了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建设的“八个必须”。该文既概述人民法院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指明了实现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的途径。 司法公信建设,是法律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八个必须”就是法律文化丰富的内涵和务实的立论。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解决行动的指南;必须确保公正司法,奠定司法公信力的基石;必须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打牢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的思想根基;必须确保廉洁司法,筑牢法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必须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对审判权的监督,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必须依靠司法民主,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了解、认同和信任;必须依靠优良的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对当事人诉讼权益的保障;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律文化就是法治文化,推进和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就是夯实法律文化的坚实基础,引领法律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人民法院是法律文化的积淀、弘扬、推进和实践者。人民法院的发展史充分表明,司法公正是司法公信的基石。公正与公信,是人民法院的不懈追求,是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只有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司法事业才有扎实的根基,司法公信才有根本的保障。只有以公正立公信,始终坚守司法公正底线,才能赢得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敬畏,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尊重、信任,对司法裁判的公信。只有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才能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了解、认同和信任,更好地改进人民法院的工作,赢得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认识、理解、信赖、认同和满意。法院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法院文化建设的立足点就是要突出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司法公正,为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这当然也就是法律文化建设的应有之义和不懈追求。 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们长期创造形成的产物。同时又是一种历史现象,是社会历史的积淀物。确切地说,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文化与人,具有统一性,是社会发展相依相存的结合体。法律文化除了具有文化的共性,还突显着与“法”密切相关的个性。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在于传扬法治与司法的精神文化,引领和规制社会及人的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达到这个目标,在于司法的公信。 法律文化建设与法院文化建设是一个统一相容的整体。推进和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最终是要实现提升司法公信力。用先进的司法文化引领全社会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崇尚法治。法院文化建设要始终坚持和自觉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通过文化建设载体,教育引导法院队伍融入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伟大建设洪流之中,既做建设者,又当捍卫者;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使“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成为法院队伍坚定不移的思想准则和实践指南;加强法律文化建设,推进司法公信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是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是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更是新时期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光荣使命和一份沉甸甸责任。作为人民法官,无论是司法行为还是作出裁判结果、无论是主持调解还是开庭审判、无论是接访处访还是做群众工作,都要心揣公信,言传公信,果显公信,要用自己的司法实践来宣传和弘扬法律文化,为法律文化建设贡献才智。 作者单位: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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