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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储蓄所取钱意外多出一千元遭诉
发布时间:2012-10-18 10:07:43


     本网讯(通讯员 姚成龙)   储蓄所取钱却竟意外多出1000元。10月16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经法官调解,被告尹某退回800元后,原告黄某撤回了起诉。

    黄某是彭泽县信用联社城关储蓄所职工。今年7月29日上午7点半左右,家住水岸明珠小区的尹某拿着三张定期存单来取钱,共计19000元,由于黄某的工作失误,多给付了尹某1000元。黄某在垫付了1000元给储蓄所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尹某给付1000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尹某情绪非常激动,称当时自己急着去安徽,钱根本就没有数,取完钱后钱给了自己的家人,没有得到钱,凭什么要我帮被告的错误买单;且银行柜台上都说了钱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若是被告少给了我1000元,我找被告催讨,被告会给我吗?

    而黄某则向法庭提交了城关储蓄所的监控录像,主张尹某退还多得的1000元。

    在录像面前,尹某仍以自己取钱没有数,钱给了家里的亲戚为由不同意给付。法官再三做尹某的工作,宣讲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官的说服下,尹某表示同意和黄某各承担一半的责任。同时,法官慎重地指出黄某的工作失误。最终在双方各做让步,达成上述协议。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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