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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现场交流会在乌市召开
发布时间:2012-10-19 16:40:05
本网讯(崔勇 刘琼)
10月16日,新疆全区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会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杜建锡作了题为《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努力开创全区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新局面》的报告,报告回顾总结了近年来全区少年审判工作,深入分析了全区少年审判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并就当前和今后贯彻全国法院第六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精神作了部署。 新疆法院少年法庭的探索起步于1993年的乌鲁木齐市,少年审判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多年来,少年法庭践行诸如恢复性司法、能动司法等重要理念和“寓教于审”、“社会调查”、“圆桌审判”、“感化挽救”、“三审合一”、“延审服务”等富有特色的少年审判庭审方式、工作方法和机制建设,充分体现了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理念和“儿童权益最大化”原则,丰富完善了未成年人案件的专业化审理,拓展了少年司法维权的工作空间,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尊重。今后,全区法院将继续全力践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抢抓机遇,完善机制,努力开创少年审判工作新局面。 在交流会上,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及其沙依巴克区法院、天山区法院和石河子市法院等四个法院,从少年审判机构设置、领导重视、发挥审判职能、工作制度规范、延审服务创新等方面作了经验介绍。会上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意见》稿,并就如何做好少年审判工作提出了建议。 会议还邀请了自治区人大、公安厅、检察院、司法厅、团委、乌鲁木齐市司法局的领导参会。来自全区分院、中院、部分基层法院主管少年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和庭长、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少年审判庭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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