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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浇灌花朵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加强少年审判工作侧记
作者:曾昭辉   发布时间:2012-12-06 09:43:12


    沐浴阳光、天真活泼、无忧无虑,本是未成年人的生活写照。然而,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一些未成年人还没有充分享受生活就跌进了犯罪的深渊。面对这些失足的孩子,拉他一把,还是任其自流,将直接影响孩子的未来。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以关爱失足少年、保护教育未成年人、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己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寓教于审,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注入教育、挽救、感化的理念,使一个个迷航的人生得到矫正,使一颗颗失落的心重新燃起对未来的希望之火,依法保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三年来,该院审理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案件达1500余件。少年审判庭被评为“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搭建审判平台,提供组织保障

    为了保障少年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该院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该院及时成立维护青少年权益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为副组长,主要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工作;设立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审判机构——少年审判庭,促进青少年维权工作真正步入专业化、正规化、系统化的轨道。选精配优,强化维权力量。安排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且具仁慈爱心的女法官担任少年法庭的审判长,安排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工作人员到少年审判庭从事青少年维权工作,致力于打造一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业务精通、富有爱心的少年审判队伍。建章立制,强化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少年审判各项制度的同时注重原始资料积累,建立台帐,将相关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进行分类建帐,按“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标准对少年审判庭进行管理。同时,建立少年审判功能区,增设少年审判工作展示厅、涉少温馨“圆桌法庭”、涉少纠纷调解室,将少年审判工作制度、流程、历年来审理的典型案例,以及总结编制的少年审判相关宣传材料上墙展示,打造集宣传、教育、感化、化解、交流、审判于一体的少年审判工作区。

            发挥挽救功能,撑起爱的绿荫

    该院融爱于法,加强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判前调查和判后法制教育、帮教回访工作,让法律成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墙”。该院先后制定了缓刑帮教措施,建立了缓刑罪犯档案,有针对性地回访缓刑少年犯55余人次,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成长经历和经济状况,帮助未成年被告人认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和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有效预防少年犯重新犯罪,引导其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

  被告人包某系一中学的学生,平日学习成绩优秀,临近高考时却一时糊涂,进行偷盗,盗窃数额高达2万余元。合议庭在庭审中与其父母对被告人进行深入细致的法律和道德品质教育,通过努力,包某在法庭上悔罪态度较好,也积极配合退赃,考虑到被告人年纪尚轻,因一念之差而犯罪,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对其判处缓刑。

  案结后,该庭法官及时与包某原先就读的学校联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学校能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经过多番努力,学校最终同意被告人重新回学校就读,包某如释重负,痛改前非,毕业后就到龙岩市区开店,自力更生,至今,他仍不忘少年审判庭对他的挽救之情,每年都向审判法官电话汇报情况。

  “我有今天,是你们几个法官给的,我真心的谢谢你们,我要用双手创造自己美好的未来和明天,来报答给我新生的法官……”这是少年犯包某对法官们吐露出的心声,多么朴实的话语,但对少年庭的法官们来说,他们感到莫大的欣慰与成就感。三年来,该院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1件153人,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180余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下降。

  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该院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优先保护孩子,妥善处理好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在判决书中详尽探视权的内容并尽量运用疏导的方法,引导双方当事人和解协商解决矛盾,合理计算抚养费数额,使父母心甘情愿地抚养子女,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生活氛围。

  张某和吴某在女儿晓妍六岁时就离婚了,其间双方因抚养、探视等问题先后三次诉讼,父母愈演愈烈的争执和冲突给六岁的晓妍造成了很大心理压力,出现害怕、紧张、交流恐惧等症状。今年3月,张某再次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抚养关系。曹素芳通过走访、谈话了解到,晓妍的父母都疼爱孩子,但因双方互不信任,担心女儿与对方生活会受到伤害,因此多次诉讼。“案子下判容易,但如果大人之间的矛盾纠结打不开,孩子今后还可能受到更大的伤害”,为此曹素芳单独约谈晓妍父母,“你们应尽快从婚姻破裂中走出来,将精力投入到共同抚养孩子的问题上,呵护和关爱晓妍……”一番苦口婆心的劝导教育,晓妍的父母终于冰释前嫌,在抚养和探视孩子问题上达成了一致。

           延伸司法服务,呵护健康成长

  “法官阿姨,听了您的法制课,让我意识到网瘾曾经让很多同龄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如果不是您给我敲响警钟,我也有可能像他们一样,走上歧途,我一定会戒掉网瘾,好好学习,谢谢您……”这是长汀三中的小廖同学在听完法制课后给“法官妈妈工作站”写来的一封信。

  为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今年。长汀法院积极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在全县20所中小学校设立了“法官妈妈工作站”,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现场答疑,以及以案讲法、赠送法律书籍等方式,强化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建立特别关爱保护制度。积极探索、全面推广未成年人轻罪“前科消灭制度”。引入心理矫治机制,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心理矫治。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社会闲散青年关心、关爱和帮扶制度。构建帮助少年犯重返学校和就业制度。

  因寻衅滋事犯罪被判处缓刑的少年犯王某,平时学习成绩不错,却因犯罪暂时失去了在校学习的机会,得知此情后,少年庭法官积极主动与多家学校联系,几经协调,终于找到一所愿意接收王某的学校。但是家境不好的他,缴纳学费又成了一大难题。在法官与学校的沟通交流下,学校免去了小王的学费。考上大学的王某多次写信感谢承办法官,表示要遵纪守法,自食其力,争做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今年1月,少年庭审结了一起抢劫案件:小李因与家里闹别扭离家出走,整日混迹在网吧里,因为没钱上网,2011年8月的一天抢劫他人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小李在服刑过程中,开始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想法,自暴自弃、情绪波动。

  “希望你领悟家人的苦心和关爱,认罪服法,彻底悔过,自觉接受改造……”办案法官时常写信鼓励他、关心他。今年“五四”前夕,少年庭法官带着精心挑选的励志书籍、生活用品等,驱车前往省少管所看望小李,了解他的学习、生活状况,勉励他认真接受改造。“谢谢法官妈妈,我一定会记住您的教悔,认真改造,积极向上,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重拾信心的小李向法官表明了痛改前非的决心。

  像霏霏细雨轻轻地润物,似潺潺的小溪滋养着绿叶,长汀法院少年审判庭的法官们用耐心细致的真心、和风细雨的言语去教育、感化、挽救犯罪的未成年人,为重塑一个个扭曲的灵魂,倾注着心血;为矫治一个个失足少年,播撒着爱心;为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撑起一片绿荫。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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