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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法院给力执行12万慰藉“失独”老人
发布时间:2012-10-22 15:26:38
本网讯(通讯员 钱金林)
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及时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通过强力执行手段,慰藉了失独老人的受伤心灵,部分弥补了老人的损失。
2011年8月初,李某驾驶而论摩托车外出办事,行至村口拐弯处时,与迎面而来的王某驾驶的大货车相撞,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是家中独子,父亲早年去世,一直与母亲相依为命。李某去世后,其母亲悲痛欲绝,多次因伤心送往医院抢救。后经交通部门认定,王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经审理,法院判处王某赔偿李某母亲共12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拒不履行。 李某母亲无奈,向怀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王某先是表示家中经济困难,没有能力旅行法定义务。后王某就与执行法官躲起“猫猫”,执行法官多次寻找无果。李某母亲在遭受巨大精神打击的同时,死亡赔偿金也迟迟拿不到,不免产生悲愤情绪,执行法官始终感觉愧对李某母亲。 执行法官为了让李某母亲早日拿到赔偿款,始终不间断的对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的同时,在乡镇派出所的协助下,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对其拘留十五日。但是拘留结束后,被执行人王某仍拒不履行。后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查询到被执行人在某企业享有债权,执行法官立即前往企业,向企业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在企业的协助下,执行法官及时划拨了12万元赔偿款。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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