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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外出务工七年无音讯 妻子无奈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2-10-22 11:32:12


     本网讯(通讯员 覃江萍)   外出务工7年,不曾与家人联系,其妻无奈诉离婚,近日,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原告陆某与被告韦某离婚。

    原、被告于1993年2月29日登记结婚,婚后于1996年4月7日生育一男孩,并建有房屋一幢,价值约10万元,原、被告婚后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经常吵闹,被告于2005年2月起外出打工至今下落不明,未与原告及家人联系。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而诉求离婚。

    巴马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登记结婚后生育一男孩。后因家庭琐事导致夫妻之间产生矛盾,被告于2005年4月外出至今下落不明,未履行夫妻义务,可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请求与被告离婚的理由成立,应予以支持。婚生小孩原告自愿抚养至能独立生活止,由被告付给小孩生活费每月200元也是合理的;共同财产原告放弃不与被告分割,归被告所有,本院照准。综上,遂作出判决:一、准予原告陆芳与被告韦某离婚;二、小孩随原告生活,由被告韦某付给小孩生活费每月200元,直至小孩能独立生活为止,小孩的教育费、医药费由原、被告各负担一半;三、共同财产房屋1幢归被告所有。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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