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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难以忍受婆媳不和无奈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2-10-22 14:05:13
本网讯(通讯员 郇小军)
10月19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崔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崔某和被告周某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但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被告周某和婆婆经常为家务琐事吵架,有时甚至会发生肢体冲突。每次吵架后,原告崔某便会遭到妻子和母亲的双份指责,崔某感到异常苦恼。9月初,婆媳又为一件小事大动干戈。崔某气愤之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庭上被告周某辩称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坚决不同意离婚。希望原告崔某考虑孩子的感受撤回诉讼,同时保证自己以后会妥善处理婆媳关系,不让丈夫夹心难为情。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应该珍惜来之不易的夫妻感情,多为家庭,为子女,为对方着想做到互谅互让,积极稳妥解决家庭矛盾,这样生活才能美满幸福。考虑到原被告夫妻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的程度,同时被告周某亦表示将积极解决婆媳矛盾。综述,该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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