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盗窃理发店存钱罐被发现拒捕转化为抢劫
发布时间:2012-10-25 14:32:52


     本网讯(通讯员 宋萍 张清)   男子在理发店看到客厅内放置的存钱罐,趁人不注意将其偷走,被发现后对追赶人实施殴打抗拒抓捕。日前,河南安阳市北关法院审理该起抢劫案。

    2011年12月初,林某在康某的理发店内理发,无意中看到店内客厅放置一个存钱罐,趁被害人康某离开客厅之机,将装有人民币1208元的存钱罐盗走。康某发现后随即出门追赶至十字路口将被告人林某抓住,林某为抗拒抓捕而对康某实施殴打,致康某手腕部受伤。期间,被抢存钱罐坠地摔碎。后康某将林某骗至理发店内并报警。案发后,赃物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经审理查明,林某于2004年9月中旬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于2008年7月中旬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犯盗窃罪,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核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林某着手实行犯罪后,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未遂,可依法从轻处罚。林某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重新故意犯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判决被告人林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讲解:(崔伟)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案中,林某在实施盗窃后,为了逃跑抗拒抓捕,实施了殴打行为,致康某手腕部受伤,其盗窃的行为依法转化为抢劫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的最低量刑档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抢劫罪的最低量刑档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林某的一念之差,不仅改变了罪名,他面临的是更重的刑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