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专盗电机团伙半年作案10起 3窃贼落网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26 09:58:03


     本网讯(通讯员 蒋德春)   半年之内作案10起,专门盗窃各种电机价值36586元。2012年1月9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志海有期徒刑十二年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被告人李志强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被告人李久明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8000元。依法没收被告人李志强的作案运输工具上缴国库。

    2010年12月30日晚,被告人李志海伙同邓玉峰(另案处理)等人窜到田林县安利消防器材服务部旁的楼梯间,将被害人姚昌献的两套总价值为3135元的沟槽机盗走,后拆散卖给田林县城新公路废旧收购店的陈某,得款528元。

    2011年3月15日晚,被告人李志海、李志强、李久明驾驶李志强的越野车窜到田林县八渡乡福达至八渡约五公里的公路边,将被害人吴某开办的水泥制品、栓皮加工等三个厂房里约有120米胶皮铝线,两台电动机,两台振动机盗走,后拉到百色市某废铁收购店销售。得款480元。

    2011年4月18日晚,被告人李志海、李志强、李久明驾驶李志强的越野车窜到百色市汪甸乡长平村“伟法沟”(地名),将被害人王某石场里的一台价值21616元的250千伏安变压器内的铜线盗走,后拉到百色市某废旧收购店销售,得款1350元。

    2011年4月26日晚,被告人李志海、李志强、李久明驾驶李志强的越野车窜到田林县八渡乡东棚村八双屯往那囊方向约1公里处,将被害人农某打沙场里的一台柴油机、一台搅石机和一台打沙机盗走,后拉到百色市某废铁收购店销售,得款900元。

    2011年4月间某晚,被告人李志海、李志强、李久明驾驶李志强的越野车窜到田林县潞城乡板桃村“渭拉沟”(地名)将被害人陈朝中、黄明理从其石场拉往家里的三条价值2926元的400米胶皮铝线盗走,后拉到百色市右江区某废旧收购店销售。

    2011年5月2日晚,被告人李志海、李志强、李久明驾驶李志强的越野车窜到田林县百乐乡板干村板劳屯河边,将被害人岑某、韦某、罗某等人共有的一台价值3724元的20千瓦变压器拉到半路后盗取铜钱,后拉到百色市某废旧店销售。

    2011年5月4日晚,被告人李志海、李志强、李久明驾驶李志强的越野车窜到田林县福达中心校附近公路边,将被害人黄某打沙场里的一台15千瓦发电机和黄某打沙场里的一台4千瓦电动机盗走,后拉到百色市某废铁店销售,得款420元。

    2011年5月初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李志海、李志强、李久明驾驶李志强的越野车窜到田林县八桂坡乐里道班内,将被害人陈某存放在该处的一台价值1575元的24匹马力柴油机和一台价值1050元空压机盗走,后拉到百色市汪甸乡某废旧店销售。

    2011年5月14日晚,被告人李志海、李志强、李久明驾驶李志强的越野车窜到田林县高龙金矿附近的龙欣石场内,将被害人岑某的规格为120平方15米和75平方15米的胶皮铝线盗走,后拉到西林县某废旧店销售,得款200元。

    2011年5月15日晚,被告人李志海、李志强、李久明驾驶李志强的越野车窜到田林县八桂乡弄瓦桥头55公里路碑附近,将被害人毕某打沙场里一台22匹柴油机和一台“沙霸”牌抽沙机盗走,后卖给一家收废旧店,得款56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志海、李志强、李久明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中,被告人李志海盗窃十次共价值36586元,被告人李志强、李久明各盗窃九次各价值33451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均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被告人李志海、李志强、李久明犯罪后,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