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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入户盗窃生活用品 咸蛋食用盐也不放过
发布时间:2012-10-29 10:14:22


     本网讯(通讯员 罗来庆)   丰城一男子入户盗窃洗衣机、电饭煲、食用油等物被判处有期徒刑。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熊新华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11年上半年,被告人熊新华在本市同田乡刘玉泉家中盗窃洗衣机一台,价值1390元。2012年5月初,被告人熊新华在同田乡徐国荣家中盗窃电饭煲一只,菜刀两把,食用油一壶,咸蛋一塑料桶和食用盐六袋,价值共计700.5元。2012年5月29日晚,被告人熊新华携带螺丝刀、手电筒等作案工具窜至同田乡徐清、徐国军、徐向南家中,盗窃大米、高压锅、冲壶等物品,并将其挑回家中,所盗物品价值共计583元。随后,熊新华又窜至徐国荣家中进行盗窃,被徐国荣发现并将其抓获。

    综上,被告人盗窃他人财物三次,所盗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2673.5元。案发后,被告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缴了全部赃物,各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新华多次窜入被害人徐国荣等人的家中进行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赃款物,未给被害人造成损失,取得了各被害人的谅解,庭审中,被告人熊新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以上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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