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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窝藏身负命案哥哥 哥哥落网后供出弟弟
发布时间:2012-10-30 09:38:54


     本网讯(通讯员 熊吉安)   一男子为帮助身负命案的哥哥躲藏,为其提供住所、财物,帮助其逃避追捕。日前,永修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窝藏罪判处陈军管制一年。

    1997年5月,陈辉(被告人的哥哥)在永修县柘林镇伙同他人故意伤害致死一人,后一直在逃。被告人陈军明知陈辉身负命案,仍然在陈军逃至云南省昆明市期间,为其提供住所、财物,帮助其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被告人陈军归案后积极主动劝说陈辉投案自首,经过陈军劝说,陈辉于2011年9月17日主动到永修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军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的处所、财物,帮助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同时,被告人陈大军还具有立功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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