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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哥们义气窝藏犯罪获刑
发布时间:2012-11-08 08:46:23
本网讯(通讯员 廖长春)
讲哥们义气窝藏犯罪嫌疑人,触犯法律不说,自己反而成为被告人。今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以被告人廖某芸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12年3月6日晚,被告人廖某明知许某、卢某(另案处理)系涉嫌聚众斗殴的犯罪嫌疑人,且明知被许某持刀捅伤的受害人可能会死亡的情况下,为了帮助许某、卢某逃避警察的追捕,主动提出带许某、卢某两人前往浙江其表哥处躲藏。当晚22时许,被告人廖某与许某、卢某乘车前往浙江,后因雨天及路况不好的原因返回泰宁廖某家。次日凌晨,被告人廖某与许某、卢某在廖某家中被公安机关民警抓获。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明知许某、卢某是犯罪的人,帮助他们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因此,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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