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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民工持欠条催讨万元工资 法官调解双方满意
发布时间:2012-10-31 11:24:11


     本网讯(通讯员 刘智勋 余丽妙)   2012年10月30日,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十位农民工共同讨要万元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1年被告周文通承揽了鹰潭市万宝公司员工宿舍工程项目,雇请十原告做木工,由原告赵中华统一与被告结算工钱。2012年,原告黄时样等6人找到被告要求结算工钱,因原告赵中华未在鹰潭,被告向当时在场的六原告出具欠条,内容为:欠张永春、黄时样、官向中、杨如思、郑高胜、余细和等木工工资14460元,2012年端午节前付清。后被告给过原告赵中华200元。2012年10月17日,欠条中的六原告诉至该院,要求被告支付劳务工资。诉讼中,包括赵中华在内的其他四人申请参加诉讼,法官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该案人数众多,又涉及当前各界较为重视的农民工权益维护问题,为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交谈与面谈的方式与被告进行沟通,被告表示愿意支付拖欠的工钱,但最近资金短缺,且十原告内部对如何分配这笔工钱也存在争议,造成被告无法履行。法官意识到该案存在调解的可能,于是联系了其中几位原告,向他们转达了被告的想法,并建议十原告给被告一些时间筹集资金,十原告之间也应秉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分割这笔欠款,毕竟大家以后还是有机会再次合作的。十原告商量后同意了承办法官的建议。为不耽搁农民工兄弟的工作,承办法官查看天气预报,确定10月30日会有雨,在户外工作的农民工不用赶工,法官于是通知原、被告在这一天签订调解协议。

    10月30日当天,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内容为:被告拖欠十原告的劳务工资14260元应于2012年12月31日付清,诉讼费81元由被告承担。十原告拿到调解书向法官道谢后欣然离去。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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