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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拖欠工资 法官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2-10-25 09:02:32


     本网讯(通讯员 张恒飞)   “是你们规范细致的工作流程,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帮我们双方解开了心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在案结后向江西省井冈山市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如是说道。

    2011年3月王某聘请张某为其房屋装修做木工活。随后,张某带了另外两个木工一起为王某的房屋做装修,并于3月底完工。2011年11月10日,王某向张某出具了一张欠张某木工工资8300元的欠条。张某多次催要,王某以种种理由拒付。为此,张某诉至法院。后经江西省井冈山市法院调解确认王某在2012年1月21日之前将欠张某的木工工资8300元一次性付清。但到期后,王某又以做工质量有问题为借口,拖延支付部分余款。张某在催讨未果的情况下,申请该院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王某还是以做工质量有问题推拖支付剩余欠款,执行人员为妥善处理该案,赴王某家现场进行了勘察,经察看发现部分木工装修虽有瑕疵,但并未影响到房屋装修的整体效果,于是决定一方面做被执行人王某的工作,向其解释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与申请执行人张某沟通,解释交流后,王某表示不是有意要拖欠张某的工钱,只是觉得张某只顾要工钱,未尽心尽力把事做好。张某则表示工钱不是不能商量,只是觉得王某有心要赖掉这笔账。最后,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张某减免王某500元工钱,王某一次性将剩余欠款给付张某。

    此案到此圆满执结,双方当事人在交接完执行款后,道出了以上心里话。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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