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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诺重行的壮乡“农民法官”
——记广西优秀法官、覃塘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罗豪
作者:黄仲胜 李倩   发布时间:2012-11-01 15:50:47


    “只要案件还有一分的执行可能,我们就会付出百分的努力!”这是一句对申请人郑重其事的承诺,一种耐心与毅力并存的执行力,一份让当事人满意而归的答卷。一直以来,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一名朴实的壮乡“农民法官”罗豪活跃在平凡的岗位上发光发热,无私奉献,赢得了辖区群众的拥戴和信赖。

    从“调解能手”到“执行能手”的转变

  九十年代初,大学毕业的罗豪选择了一个远离城市的乡村人民法庭,而且这一扎根就是二十多年,从未离开过农村这片热土,从未离开过他浓浓情系的农民兄弟。怀抱着朴实的情感和坚定的信念,罗豪将精力全部投入到法院工作当中,从不断积累的审判实践中完善自己定争止纷的能力。为了更好地化解群众矛盾,罗豪一直不懈地学习、钻研,大胆创新,总结出了亲情调解法、利益均衡法、部门联动法等等一系列的调解方法。秉着案无大小的理念,多年来,罗豪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用真诚的态度去感化他们,用生动的道理去劝服他们。他所审理的案件,调解、撤诉率均居所在法院的榜首,曾经创下一天审理八件案件,调解成功七件的记录。连续多年,他均被评为贵港市法院系统的调解能手,他的调解经验也曾多次在全市法院中进行推广。

  然而,工作总是充满着挑战与激情,当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发出“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倡议时,罗豪竞争上岗担任了覃塘区法院执行庭庭长的职务。?执行难是多年来困扰着人民法院工作的一大老难题,“法律白条”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最不满意的地方。罗豪上任后,将攻克执行难为目标,为目讯速理清工作思路,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局庭长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打造了一支既团结又富有战斗力的执行队伍。同时,罗豪深刻领悟到“执行是手段,和谐是目的”,他不断总结经验,将多年的调解工作经验融入执行工作中,完善了执行流程,创新执行方法,对有财产案件的严格在法定期限内执结,对暂无财产的案件实行“放水养鱼”、“ 协调和解”等方法创造执结条件。今年1-9月份,该院执行案件结案率90.83%、和解率86.87%,均排位全市法院前列。

    为民办实事不求回报

  廉洁奉公,公正廉明,是该院法官一贯的工作作风。而在罗豪的办公桌上,“清廉一生安”的警言牌格外醒目。他时刻警告自己,执行工作要无私无畏,不求回报。

  在处理陈大伯等三位老人与某学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某学校因建校舍缺乏资金,于1997年分别向陈大伯、黎大妈、张大伯三位老人借款共计5万余元,后因政策性规定等原因学校未能偿还债务,三位老人起诉至覃塘法院并拿到判决后,申请了执行。

  三名申请人年事已高,并由于许久拿不到还款而情绪激动。案情特殊,覃塘法院分管领导、执行庭庭长及承办法官都对化解案件做了大量工作,罗豪一方面做某学校负责人的思想工作,耐心地向其释法明理;一方面由于三位老人家住得远,为了顾及老人身体,罗豪更是积极与老人电话联系告知执行进度,同时,与被执行人多次上门与老人沟通协商,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在他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当成和解协议,三位老人也顺利拿回了还款。

  拿到了还款的三位老人十分感动,你一言我一语地便各自凑了点钱给罗豪送来表示谢意。罗豪婉言谢绝,连忙将钱塞回三位老人的手中说:“你们的心意我感受到了,为民服务本来就是我的份内事,你们这钱我不能要。”罗豪在司法为民的服务中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法律、有百姓,在执行工作中以清醒的自律时刻坚持文明、清廉、公正、高效执法,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赞许。

    荣誉是对工作的更大鞭策

  当一面书写着“人民法院为人民”的鲜红锦旗挂在覃塘区法院执行庭的墙上时,罗豪充满自豪说:“这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工作的更大鞭策!”

  锦旗是广东省广州市民叶某送来的,叶某是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居民,在广州市开办有一运输公司,于2001年2月招聘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莫村村民韦某为司机跑运输。2002年5月17日,叶某因事无法跟车,韦某将货物运到广东东莞厚街粮所,写下收条将东莞厚街粮所支付的运费8000元领走后下落不明,叶某经多方寻找未果遂将韦某告到了覃塘区法院。案经判决并进入到执行程序,但韦某早已离家多时,同时亦未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执行案件便一直搁置了下来。

  这起积案一直被罗豪记挂在心头,即使事隔多年,也从未想过要放弃对该案的执行,组织全庭干警想方设法地查找被执行人韦某的下落及其相关财产的情况,直到2012年9月,不泄努力查找的执行人员终于查询到被执行人韦某的存款情况,遂依法进行扣划。接到法院通知,连忙赶来的申请人叶某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钱款。“我没料到还能拿回这笔钱,毕竟案件已有七年多了,谢谢你们从未放弃过!”叶某动容地对罗豪说。

  辛勤的工作换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也换来了鲜花和荣誉,近两年来,罗豪所负责的覃塘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案结案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实际执行率等各项指标均居全市法院首位。2010、2011年他所负责的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执行庭连续两年被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他个人也曾于2009年被评为贵港市法院“十佳法官”、调解能手、贵港市先进工作者,2009年、2010年两次被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并记个人三等功。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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