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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开审非法盗采海砂案 15名被告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2-11-06 09:30:40


     本网讯   近日,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翟士磊等十五名被告人非法盗采海砂案,并进行了公开宣判。翟士磊等十五名被告人均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八个月至一年零八个月不等刑罚及罚金。

    2012年7月初,翟士磊等十五名被告人经事先预谋后,决定到曹妃甸海域盗砂。翟士磊等被告人首先与被告人钜宝57号吸砂船船主在曹妃甸某地见面,确定了盗砂海域的具体方位以及盗砂安全事宜。而后,被告人钜宝57号吸砂船船主又与被告人钜宝32号吸砂船船主,苏淮815号和马货1318等运砂船船主取得联系,决定一同到曹妃甸海域盗砂。上述人员正在实施盗砂过程中,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经唐山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苏淮815号盗运海砂140立方,价值人民币2380元;马货1318号盗运海砂290立方,价值人民币4930元;苏淮818号盗运海砂1561立方,价值人民币26537元。

    案件引起了区委、区政府、区政法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公检法三家协同作战,快侦、快诉、快审。10月23日召开了公开宣判大会,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韩建民出席并做出了重要讲话,区委常委副区长艾文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靖山及公检法司主要领导参加了大会,会议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靖山主持,区法院院长李建翔对翟士磊等十五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翟士磊等十五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地,采用秘密手段,共同窃取国家财物,其行为恶劣,社会影响极坏。此案的及时审结及公开宣判,既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非法采挖海砂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也为世人敲响了保护海洋资源,保护海砂的警钟。同时也提醒管理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日常督查管理工作,实现标本兼治、打防并举,把整治非法采挖海砂工作法治化、常态化。政法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对盗沙案件和充当保护伞的黑恶势力一定要严厉打击,做到发现一起,打掉一起,不留隐患。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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