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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生活拮据两度闹离婚 法官调解重修好
发布时间:2012-11-07 09:06:03


     本网讯(通讯员 黄浩廷)   因家庭经济拮据,广西巴马一女子在外出打工多年后两次向法院起诉与丈夫离婚。近日,在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法官的细致入理的调解下,一对欢喜冤家重修于好。

    黄小丽与杨兰东均为巴马瑶族自治县西山乡的农民,家庭经济状况不佳。二人2005年2月经媒人介绍相识,并于同年10月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婚姻登记时,杨家人对黄小丽许诺一年内盖新房屋给二人当新房。年底,黄小丽嫁到杨兰东家一起共同生活后,逐渐发现夫家比其想象中的还要贫穷,而且杨兰东在经历几次生意失败之后养成了游手好闲的毛病。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杨家还没有修盖新房的任何迹象。2007年双方因家庭经济问题等原因发生争执后,黄小丽便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后驳回黄小丽的离婚诉讼请求。欲离婚受挫的黄小丽愤而离家出走,独自在外打工生活。今年5月,黄小丽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综合考虑案件,承办法官认定本案主要症结在于原告黄小丽的个人认识上以及原、被告二人缺乏必要的沟通。认为两人虽有一些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所以法官通过“背靠背”、“面对面”方式多次组织调解。首先,承办法官找到黄小丽,从大的人生观、价值观对其进行教育,使其认识到财物需要夫妻共同创造,不能由坐享其成的错误想法。同时也向杨兰东讲解沟通对夫妻感情的重要性,使其了解加强与夫妻之间感情沟通的必要性。原告表示只要被告勤劳、耐劳,多与自己沟通,自己愿意和好。被告表示以后把重心放到勤劳致富上,夫妻二人共同为美好生活打拼。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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