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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余农民深夜盗窃活猪214头活羊13只均领刑
发布时间:2012-11-09 10:30:05
本网讯(通讯员 薛灵)
一起涉及10余名被告人结伙行窃214头活猪、13只活羊、价值24万元的案件在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法院审结,被告人郭树系主犯,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人任沙雨因系盗窃罪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和罚金。
被告人郭树、任沙雨和其他8名被告人分别系河南中牟、尉氏等县的农民。2007年8月年至2008年8月,他们在流窜中结识后,萌生了盗窃意念。于是他们白天在旅馆打牌、喝酒、睡觉、或者派出“弟们”外出“踩点”,而到深夜开着面包车去窃猪羊。他们每次盗窃猪羊最少都在3只以上,多时一次达到40余头。由于养殖户怕有人行窃,多数家户专门把看家狗拴在猪圈旁边,但是这伙盗贼经过实践总结出了对付狗咬的办法:首先是用狗食引诱;其次是用手电筒直射狗的眼睛制止狗叫;如果上述两种办法不行,就用毒药毒死狗,然后把猪赶到面包车旁,一人抓一只猪腿将猪一头一头扔上车拉走。 2008年8月13日凌晨,郭树、任沙雨等七名被告人在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在交易盗窃的14头猪时,被巡逻的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后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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