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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法院探索“离婚无伤”新办法
发布时间:2012-11-12 13:36:57


     本网讯(张海)   离婚无伤,就是要使离婚以最小的代价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效果。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法院通过“离婚无伤”新办法,在审理离婚案件上尽量做到“离婚不破财、不破亲”,消除离婚矛盾,以期达到“离婚无伤”目的。

    审判实践证明,许多家庭一旦婚姻破裂,就是相互的推卸责任,互相指责,在重点的话甚至把离婚的原因怪罪于社会,导致对社会失去信心,做出一些伤害社会和另一方的违法行为。针对这种情况,该院采用“情感呼唤法”,唤起夫妻双方对过去共同生活中美好经历的回忆来缓和夫妻矛盾,促使确实不能生活在一起的夫妻和平离婚。

    该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尽量避免在可能影响子女学习或身心健康的关键时期离婚;对于确实需要离婚的,应当以子女利益为最高原则,选择子女最能接受或最有利的方法处理离婚问题,排除或减少离婚对子女的伤害。

    我国现行《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已经建立了比较全面的离婚衡平机制。该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充分利用各种衡平机制,在保护好双方当事人的应有财产的同时注意保护弱势离婚当事人一方的合法权利。例如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济弱扶贫、一方生活困难的,给予离婚困难帮助等,真正做到离婚不伤财、不破财。

    今年1至11月,田阳法院共受理离婚案件217多案件,信访申诉率和上诉改判率为零。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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