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窃贼盗走车辆半路熄火 原是车载GPS防盗系统“所为”
发布时间:2012-11-22 09:43:03
本网讯(李玲 刘章林)
盗车贼陈四海和吴同一直以为所盗摩托车“熄火”是因为没有机油了。直到在看守所收到公诉机关的起诉书时才明白,摩托车之所以“熄火”是因为车主利用GPS系统在网站上点了熄火。近日,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摩托车盗窃案,被告人陈四海、吴同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二年三个月并各处罚金。
今年7月12日中午,广东籍男子陈四海和广西籍男子吴同从广东韶关来到大余县城中山桥旁的巷子里,在另一同伙的协助下,用工具将一辆新大洲摩托车车锁套开。而后,吴同将该车启动,搭载陈四海往广东方向逃跑。约20分钟左右,摩托车突然熄火。陈四海下车检查以后,认为摩托车没有机油了,便将车移至大余县梅关某候车亭,并让吴同去买机油。吴同买机油回来,二人正准备加机油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中午12时许,我骑摩托车去中大桥附近吃饭。13时许,摩托车上的GPS防盗系统语言提示我的摩托车非法移动。我查看时发现摩托车不见了,便马上回家。回家后,我登陆GPS网站。网站上显示摩托车在大余县羊牯坪移动,我便在网站上点了熄火。”被害人在事后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被害人介绍,在网站点了熄火之后,他马上骑着叔叔的摩托车赶到羊牯坪,同时打电话报警。到大余县梅关某候车亭时,看到有两个男子和他自己的车子。他便假装过去问路,拖延时间等待警察过来。不久,警察来后将这两名男子抓获。由于车子熄火,只能通过网站来解锁。所以,警察便将摩托车用车装到公安机关。 据了解,陈四海系广东省廉江市塘蓬镇前村尾乡牛牳湖村人,妻子及成年女儿均无业在家。吴同生于1985年,是孤儿,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自幼在广西省柳州市长大。10岁时被人拐骗至广东省广州市,之后在广东省流浪。2002年开始在佛山市摆地摊卖水果。2007年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今年2月刑满释放。吴同在刑满释放后继续摆摊,期间认识了陈四海。而后两人便商量去盗窃摩托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四海、吴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二被告人在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未给被害人造成损失,可予从轻处罚;但二人系流窜作案,应酌情从重处罚。此外,被告人吴同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