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农民工兄弟拿到辛苦钱 承诺给儿子买电脑
发布时间:2012-11-22 11:42:37


     本网讯(马帅 彭非非)   “没想到这么快能拿到钱,我现在的心情就是高兴,给儿子买电脑的钱终于可以凑齐了……”从法官手中领到两千余元的郭某满脸笑容。11月19日上午,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周奎将执行款交到郭某手上,领完工资款的郭某为表示对办案法官们的感谢,特意送上锦旗一面,上面写着“老百姓的法官”。

    该案是郭某申请执行仓头镇某砖厂劳动争议纠纷案。“经过调查,我们发现被执行人为规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诉讼阶段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私卖生产机械设备来转移财产,到执行阶段时该公司早已停止经营,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法定代表人也下落不明。”执行局局长王周奎介绍说,“这是一起典型的规避执行案件。”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案,专门指派有经验的法官承办此批案件,承办法官通过积极寻找财产线索,查找工商档案,最终发现了该砖厂原法定代表人陆某的踪迹。

  当承办法官就案件询问陆某时,陆某一开始矢口否认存在劳动关系。后经承办法官多次做其思想工作,并说明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慑于法律的威严,陆某终于承认拖欠郭某工资的事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陆某将全部案款2880元汇入法院账户。



责任编辑: 力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