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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发出通知要求创造性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发布时间:2012-11-23 15:17:52
本网讯(高宣)
11月22日,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全区法院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精心安排部署,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主题所宣示的我们党在新的历史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的根本立场和战略方向,更加坚定前进的政治道路和目标。既从总体上把握基本观点和主要精神,又系统钻研我们党与时俱进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全面准确领会党的十八大的精神实质。 通知指出,要密切联系实际,创造性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紧密贴近干警的思想实际;紧密贴近审判执行工作;紧密贴近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密贴近基层党组织建设;紧密贴近反腐倡廉建设。在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在见到实效上下功夫。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坚持领导带头,特别是党组中心组、各部门和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仅先学一步,而且学深学透、融会贯通。要面向全体干警,以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为平台,以党员干警为骨干,以入耳入脑入心为要求,在拓展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不断激发广大干警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十八大精神覆盖到每一个部门、每一名干警。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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