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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男子因赌博生纠纷开枪伤人获刑两年
发布时间:2012-11-26 09:40:08
本网讯(邹清平)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熊海波有期徒刑2年。
法院查明,2011年9月14号凌晨4时许,被告人熊海波与刘文阳在本市一酒店房因赌博的事发生矛盾,被告人熊海波被刘文阳一方扇了两耳光。同月20日上午,被告人熊海波纠集李伟(在逃)开车在本市解放南路发现刘文阳驾驶一辆白色林肯汽车,便尾随其至本市剑南健康会所门口,李伟持白色手枪将坐在车驾驶位的刘文阳右手臂击伤。经法医鉴定:刘文阳伤势为轻伤甲级。另查明,2012年5月28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熊海波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海波伙同他人持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以上人名系化名)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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