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田林一电子游戏赌博窝点被端 6被告人均获刑
发布时间:2012-11-29 09:45:45


     本网讯(劳波涛)   被告人杨再端、蒙昱瑞、凌文胜合伙承租一处房间后提供电子游戏机给他人进行赌博,并雇请被告人覃凤英、黄海涛、闭秀菊帮助管理赌场。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杨再端、蒙昱瑞、凌文胜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不等刑期,并各处罚金10000元人民币;以赌博罪分别判处三被告人覃凤英、黄海涛、闭秀菊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2011年3月1日,被告人杨再端、蒙昱瑞、凌文胜合伙承租田林县乐里镇步行街李某某家一楼后,提供电子游戏机给他人进行赌博,并雇请被告人覃凤英、黄海涛、闭秀菊帮助管理赌场,为参赌者上分、现金结算等工作。同年3月17日,该赌场被田林县公安局查获,当场抓获被告人黄海涛、闭秀菊、覃凤英和参赌人员38人,同时查获38台游戏机及12000元赌资。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蒙昱瑞、杨再端、凌文胜无视国法,共同合伙开设赌场,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覃凤英、黄海涛、闭秀菊明知他人实施赌博活动还受雇到该赌场帮助看管赌场,分别进行记分、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此种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赌博罪,应追究六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霄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