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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深入群众最基层 田间地头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2-11-30 16:16:28
本网讯(田文忠)
今年以来,云南省元谋县法院在“四群”教育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创新社会管理,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加大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有效地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一大批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近日,该院干警深入到“四群”工作挂点村田间地头,实地指导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联合化解了一起占用田间道路引发的土地相邻权纠纷,双方当事人均较为满意。 近几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的蓬勃发展,农村土地逐年增值,由于受利益的驱动,家住元谋县黄瓜园镇领庄村委会中山村的普某某对村庄北面的一片耕地进行扩充时,擅自将紧靠小河边的一条宽1.5米、长61米的田间道路改为耕地使用,严重影响与其土地相邻的同村村民李某某的农业生产,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经所在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多次调解未果。当事人李某某向县委派驻领庄村委会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王天民同志反映,王天民同志及时与元谋县法院挂点联系中山村的“四群”工作组组长刘灿副院长取得联系,并汇报了有关情况。 刘副院长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农村土地相邻纠纷是农村群众最为敏感的问题,而且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双方均不肯让步,如不及时处理,矛盾有可能会进一步激化。为此,刘副院长带领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干警组成指导组于今年11月16日9时许赶赴现场,召集当事人的镇政府分管领导、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干部及农村调解员共同对纠纷现场进行勘查,了解起因和经过,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 调解中,元谋县法院指导组充分发挥镇、村、组干部和农村调解员比较熟悉农村群众生产生活规律、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以拉家常的方式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时而谈法律法规,时而论人情亲情,积极为双方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案。和谐的调解气氛,客观的案情分析,周到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均作出让步,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11月28日上午,刘灿副院长一行再次来到发生纠纷现场,督查田间道路修建工程。经实地测量查明,双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完毕调解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至此,一起非法占用田间道路引发的土地相邻权纠纷在县、镇、村、组干部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化干戈为玉帛,有力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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