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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为结婚买房贩毒敛财获刑悔不该
发布时间:2012-12-04 16:43:36


     本网讯(徐春)   2012年11月26日,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判处被告人欧国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6岁的欧国华是九江市人,在九江市一家工厂做工,他的女友何小芹在一家KTV当服务员,两人恋爱两年原本打算在2011年国庆节结婚,但是女方父母要求欧国华有新房才能与女儿结婚,家境不富裕的欧国华仅靠自己每个月不足两千元的工资是无论如何在短期内不可能买到房子,在KTV工作的何小芹看到他人贩卖毒品能迅速获得财富,便通过找到熟人自己贩卖毒品,得手后的何小芹(另案处理)觉得这是一条敛财的捷径,于是就介绍男友欧国华向他人贩卖毒品,面对生活压力的欧国华终究抵不过金钱的诱惑,2011年11月的一天在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附近向王彬(已判刑)贩卖冰毒。顺利得手的欧国华将恐惧抛之脑后,诱惑他的是拿到手里一叠叠红色的钞票。在后来的两个月里,欧国华贩卖毒品六次,最后被潜伏在路边的公安人员抓获。在看守所里,想到年迈的父母,欧国华悔不当初。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欧国华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欧国华认罪态度好,愿意交纳罚金,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欧国华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朱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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