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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在朋友家睡醒后见四处无人实施盗窃
发布时间:2012-12-04 11:04:53


     本网讯(孙瑜)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其在受害人家里睡觉,睡醒之后,发现无人,顺手实施了盗窃。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海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2011年8月28日下午,被告人黄海在丰城市袁渡集镇其朋友杨赣坪家睡觉。醒来后,发现杨赣坪家中没人,便在其睡觉的房间柜子里偷走人民币7000元和一个4000元的存折。8月29日上午,被告人黄海将其中的2000元现金存入中国农业银行丰城支行袁渡分理处,其余的5000元挥霍,并将盗窃的存折丢弃。案发后,被告人黄海的亲属退赔被害人人民币7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已退清全部赃款,自愿认罪,又是初犯、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朱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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