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男子一个月九次盗窃电机领刑1年半罚3千
发布时间:2012-12-04 12:00:24
本网讯(通讯员 黄彩平)
一个月之内九次盗窃他人电动机等财物,广西巴马县人王卫因涉嫌犯盗窃罪被拘捕,后被提起公诉。12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被告人王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2年3月至同年4月间,被告人王卫先后九次窜到巴马县城区内,总共盗走他人电动机一台、电瓶五个、电焊机四个、井架导向轮两个。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6787元。案后,其中三个被盗的电瓶已被依法扣押并发还失主。2012年8月10日,被告人王卫因吸毒被传询,在询问过程中主动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被告人王卫多次盗窃,可酌情从重处罚。案后,被告人王卫因吸毒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进行询问,在询问过程中主动向公安机关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卫主动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