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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徒为还赌债盗窃民工工资近50万获刑12年
发布时间:2012-12-05 14:31:38
本网讯(夏忠强)
近日,重庆城口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某盗窃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周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0000元。据悉,本案是城口县有史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盗窃案。
2012年5月,被告人周某自河南嵩县务工回到城口家中,因与他人打牌输钱,遂萌生偷东西的念头。2012年8月2日凌晨,周某窜至位于城口县高燕乡泰山村2组的泰正矿产资源有限公司窑库湾工区矿部,趁该公司负责保管工资的谭某、张某熟睡之机,采取攀爬院墙的方式,将其放于该矿部二楼卧室内,用于准备发放给矿区农民工的工资共计现金475455元盗走。后周某将赃款藏匿于其姐姐周某某三楼房间内的木柜中。2012年8月3日,周某携赃款20000元外逃万源、西安、灵宝等地,次日19时许,被灵宝市公安局弘农路派出所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现金475455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综合其他犯罪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周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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