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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工盗建筑公司建材积极返还各被罚3200元
发布时间:2012-12-10 15:01:41


     本网讯(通讯员 马银伟 何艳春 张玉柱)   近日,三农民工因盗窃建筑公司建材,被内蒙古达拉特旗法院分别以盗窃罪判决被告人张某、张某某、黄某处罚金3200元。

    2012年7月29日22时许,张某、张某某、黄某三人来到达拉特旗树林召镇三垧梁工业园区鑫旺铝业公司倒班楼项目施工工地盗窃螺纹钢445.5公斤,价值人民币1692.9元。案发后,被盗财物发还给了被害人。

    2012年8月3日,张某、张某某、黄某被达拉特旗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后认为,三农民工盗窃建筑工地建材价值人民币1692.9元,属于盗窃数额较大的行为,因所盗物品被公安机关扣押并发还给被害人,且他们是初犯,故法院对他们从轻判决,遂依法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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