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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嫌贫爱富三诉离婚 法官耐心调解挽真情
发布时间:2012-12-12 09:00:09


     本网讯(张荣宗 张行文)   常言道:事不过三。同样的事情不宜连作三次,否则将会出现相反的结果。2012年12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人民法院调结了一起离婚案,一女子为脱离贫穷的家庭三次诉讼离婚,经武宣法院办案法官的耐心调解,原告罗敏认识到自己嫌贫爱富的错误心态,自愿与被告李功成和好。

    2002年7月,同是武宣县东乡镇人的原告罗敏和被告李功成经人介绍认识并相恋,相恋一年后,两人并踏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初期,两人感情尚好,并于2006年生育一子。然而,好景不长,由于李功成有赌博喝酒的恶习,加上李功成家并不富裕,罗敏在看不到过富裕生活的希望后,经常因家庭琐事与李功成吵架,而李功成脾气暴躁,从不礼让,有时还殴打罗敏,2010年10月,罗敏即向武宣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过庭前调解,罗敏出于为婚生儿子的成长的考虑与李功成和好,但两人在此后并没有共同营造良好的夫妻感情,2011年6月,罗敏再次起诉到法院请求与李功成离婚,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罗敏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事实根据不充分,证据不足,故判决不准许离婚。此后,罗敏便离家独自一人到广东打工,对李功成和儿子不闻不问。2012年11月15日,罗敏第三次来到武宣县人民法院,诉称与李功成分居已久,夫妻双方已无感情,请求与李功成离婚。

    武宣法院对于这“熟悉的客人”给予了更多的重视,办案法官接到此案后,即刻来到李功成家乡进行询问调查,法官了解到,在罗敏离家出走后,李功成独自一人抚养儿子,罗敏并没有给过儿子抚养费,李功成虽偶有赌博喝酒,但纯属娱乐,而且现在已经有了稳定的工作,家庭生活渐渐脱贫。由于罗敏的坚持,双方并没有达成庭前调解,12月11日,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离婚案,通过调查审理后,办案法官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在法官耐心以理以情的说服和分析下,罗敏认识到自己嫌贫爱富的错误思想和对家庭对儿子不负责任的行为,终于答应和被告李功成和好;李功成也向罗敏保证以后不再对其打骂,戒赌戒酒,好好把家庭经营好。至此,看似要“变质”的婚姻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和重视下恢复了原味。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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