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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兄弟在同一家公司盗窃铝板15次遭判刑
发布时间:2012-12-12 10:06:35


     本网讯(通讯员 鹿参)   古有上阵父子兵,今有盗窃亲兄弟。被告人李冬和李伟是亲兄弟,二人不务正业,妄想不劳而获,竟一同前往盗窃。日前,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冬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处被告人李伟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该案已生效并交付执行。

    被告人李冬得知有人收购铝板,便萌生了盗窃的念头,作案对象选择了自己曾经工作过并十分熟悉的共青城某科技公司。2012年4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李冬单独或伙同李伟在凌晨时分采取从该公司食堂边的围墙翻入厂内,再从车间窗户翻入车间的方式,多次在共青城某科技公司盗窃铝板。其中,被告人李冬参与盗窃作案15起(其中单独作案11起,伙同李伟盗窃4起),被告人李伟参与盗窃4起,盗得铝板380余斤。案发后,所盗赃物大都返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冬、李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均积极参与,故不宜区分主从犯。本案被告人均自愿认罪,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二被告人无前科,案发后能如实供述,悔罪态度好,所盗赃物大都返还被害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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