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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男子不思悔改再次盗窃再获刑
发布时间:2012-12-12 10:31:35


     本网讯(张行文 覃登高)   刚刑满释放又玩起了盗窃的老本行,武宣未成年小伙闭杰2012年12月11日被武宣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这是他第二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2012年7月24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闭杰伙同武科、曾令(两人均已判刑)窜到武宣县武宣镇高立山步行街撬门进入“聚螺香”饮食店,将店内的一辆豪爵王牌电动车盗走。经武宣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电动车的价值为人民币2480元。案发后,公安民警已将被盗电动车追回退还失主。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闭杰出生于1995年1月8日,其因犯盗窃罪于2011年11月23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2年3月5日刚刑满释放。

    武宣法院审理后认为,闭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48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闭杰积极参与实施盗窃,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三人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闭杰作案时未年满十八周岁,属未成年人犯罪,予以从轻处罚。闭杰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闭杰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被盗电动车已被公安机关追回退还失主,挽回失主损失,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

    据此,武宣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闭杰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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