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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闹翻分手:为了彩礼钱昔日情侣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12-12-14 10:38:57


     本网讯(程 磊)   婚前给付彩礼是是我国相当盛行的一种民俗,当前,因彩礼酿纠纷而对铺公堂并不鲜见。一对情侣因琐事闹掰后为了返还彩礼而对铺公堂,12月13日,安徽肥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婚约财产纠纷。

    常年在外打工的杜山现年26岁,其家人看着他在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于是就按照乡俗通过熟人介绍了邻村的谢琳给他。经过数次相处,男女双方都感觉不错,于是就在家人的张罗下按照农村风俗订了婚,杜山给谢琳添置了“三金”,并按照女方家要求下通过媒人给了5万元彩礼金,并在交往和筹备婚礼中共计花费了2万余元。谁知,婚礼前夕,杜山和谢琳为酒席摆设的琐事闹得不欢而散,两家亲戚甚至上演了“全武行”,甚至闹上了派出所。

    眼看婚事黄了,杜山家人于是考虑重新给他讲人,但心中那股怨气却因为彩礼金而加重,谢琳家对于之前给付的彩礼金和三金一口否认。经过数次索要未果,本身因为亲戚受伤而有怨气的杜山家人,又为了这笔“打了水漂”的巨款而满心怒火。于是一纸诉状将谢琳及其母亲告上了被告席,要求对方返还之前给付的彩礼金、交往中花费共计8万余元及三金。

    开庭时,谢琳未出庭,而是委托自己的母亲和哥哥出庭参加了庭审。庭审中,面对男方的诉请和被申请做为证人的介绍人的陈述,谢琳母亲和哥哥一口否认,表示自己从来就没有收过对方的钱,并质问介绍人你说给付了5万元彩礼是否亲手数过。

  庭审结束后,面对法官的调解,两家皆表示同意调解,但因为未能谈拢而不欢而散。经过法官做工作,两家最终决定放弃旧怨,杜山及其家人表示放弃法律不支持的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要求,谢琳家人也同意将彩礼和“三金”返还男方,之前恩怨就此一笔勾销,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以上涉案当事人系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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