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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前女友求和遭拒一怒欲将其掐死未遂
发布时间:2012-12-14 10:11:49
本网讯(黄亚)
男女之间恋爱不成可以好合好散,这是人之常情,可是本案中的当事人却因爱生恨,强迫前女友与其和好,不和欲将其杀死。2012年12月7日,重庆市荣昌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9月12日晚,被告人曾某饮酒后前往前女友陈某家中要求与其和好,被陈某拒绝。曾某便在陈某卧室,用双手卡住陈某脖子,欲将其杀死。陈某被掐昏迷后,曾某误认为陈某已经死亡,便拨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陈某已苏醒,便将其送往医院治疗。经荣昌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曾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予以刑罚处罚。但鉴于曾某故意杀人未遂且有自首情节,对其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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