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向前女友求和遭拒一怒欲将其掐死未遂
发布时间:2012-12-14 10:11:49


     本网讯(黄亚)   男女之间恋爱不成可以好合好散,这是人之常情,可是本案中的当事人却因爱生恨,强迫前女友与其和好,不和欲将其杀死。2012年12月7日,重庆市荣昌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9月12日晚,被告人曾某饮酒后前往前女友陈某家中要求与其和好,被陈某拒绝。曾某便在陈某卧室,用双手卡住陈某脖子,欲将其杀死。陈某被掐昏迷后,曾某误认为陈某已经死亡,便拨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陈某已苏醒,便将其送往医院治疗。经荣昌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曾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予以刑罚处罚。但鉴于曾某故意杀人未遂且有自首情节,对其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盼盼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